当事人某公立医院的主体资格认定

时间:2022-7-29 11:28  作者:也木  来源:本站原创  查看:892  评论:0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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问:当事人某公立医院,无营业执照,有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和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,主体资格如何认定?

 

答:以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载明的名称为主体(也可以同时将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上的名称等信息作备注),如该证书上的法定负责人没变更,法定代表人就按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载明的法定负责人来写,后面注明实际负责人。原法定代表人卸任和实际负责人的任命文件要收集取证,否则签字效力无法认定。


    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<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>的解释(2022年3月22日修正,2022年4月10日起施行)第五十九条  在诉讼中,个体工商户以营业执照上登记的经营者为当事人。有字号的,以营业执照上登记的字号为当事人,但应同时注明该字号经营者的基本信息。

    营业执照上登记的经营者与实际经营者不一致的,以登记的经营者和实际经营者为共同诉讼人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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